前台灣總統陳水扁一家的連串弊案終於在昨天開始陸續得以宣判,今日香港多份報章都以此作為A1頭版。事先聲明,Y.Y.只屬塘邊鶴,以下言論如果對台灣Bloggers中的阿扁死忠粉絲有任何得罪,請多多包涵,哈哈。

還是決定用廣東話寫下去,傳神D嘛。
話說尋日聽新聞時知道扁家案第一宣判,吳淑珍判一年,但減刑一年;扁仔,扁女同女婿各判一年,但又減刑半年。聽到之後我第一個反應係:下?!唔係下化?! 審左咁耐,搞左成年幾兩年,全世界都知佢一家貪到出哂汁,都只係判得0個一年?! 好抵姐~~ 貪左幾億都只係坐一年,仲話好似可以用勞動服務抵銷唔洗坐,簡直係有“so”啦,咁我都唔介意去貪呀。 唔洗十八年後都已經又係一條好漢喇~~~ 我斷唔信佢地收埋起海外既錢全部都拎番哂出黎,最多坐完一年之後冚家離開台灣,遠走高飛,繼續嘆世界,得閒又可以放番d消息返台灣,繼續對台灣政壇指指點點,幾過癮~~~
好彩~~了解清楚之後,原來~~~我誤會左少少,尋日宣判既只係國務機要費案衍生既偽證案,暫時只係判左佢地做偽證妨礙司法公正罪成,唔係話貪污貪到九彩都只係判一年兩年咁少~~嚇得我~~
不過吳淑珍仲要去怨法官,話佢都肯認哂罪咯,點解都唔俾條生路佢仔女,又話驚佢個女又會再次情緒崩潰。 喂,大佬呀!!宜家認罪大哂咩,認罪就可以等於無罪呀?! 如果法官俾條生路你,咁邊個俾條生路台灣既司法制度呀?!
有時真係唔知台灣人係天真還是愚昧,明明個總統貪左咁多自己國家既錢,到左今時今日,竟然仲會有人企出黎講,“寧願要一個貪污既總統,都唔要一個無能既總統”。唉~~真係無話可說,希望LEE個只係佢地一時之氣既悔氣之言啦!另外,之後睇TVBS的風災新聞,報導扁女婿趙建銘去災區義診,有個婆婆話行幾兩個鐘專登過去睇醫生,仲話:“我知道總統個女婿過黎義診,我當然要趕過黎俾佢睇啦”。 天呀~~~~搞咩呀~~我馬上頭上有三劃。 婆婆,妳係唔知總統已經換左人,還是唔知扁家貪污呀~~~
最後要講講報紙揀相有時真係好抵死,真係唔樣衰0個張佢地唔登,睇下扁嫂兩母女lee個樣,真係唔知應該要笑,還是要同情佢地先好~~~
所以講,真係唔好做錯事呀!阿扁標榜致力追求民主,要帶台灣人走出紅海,點知自己心術不正。 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,體現民主社會,首要的元素,就是要體現司法既公正。




